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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公积金新政:生活困难不再提取 贷款首付提高

发布时间:2017/6/8 14:48:18

原标题:安顺公积金新政:生活困难不再提取 贷款首付提高

  6月7日,贵州安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公告。据悉,即日起,该中心将不再办理重大疾病及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公积金提取。同时,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提高。

  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无法再提公积金

  据贵州安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称,6月1日起,该中心将不再办理重大疾病及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公积金提取。

  此前,《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或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调整后,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将不能再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

  公积金“又提又取”调整多

  据《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或配偶),可申请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但须在双方缴存账户内各保留6个月缴存额。调整后,该项规定停止执行。

  此外,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支付部分购(建)房款。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保留6个月缴存额”的规定调整为:“职工或配偶提取公积金支付购(建)房款的,同一套住房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或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提取公积金支付购(建)房款。可签订协议,按月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若未签订协议,在贷款还款12个月后,可按现行政策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

  贵州安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称,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进行调整。

  其中,首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30%,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房价的50%,三套及以上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此前,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意味着,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

  贵州安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标准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的,认定为二套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累计有两次(不含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作者:周强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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